“往那儿一坐,几元钱就没了,仿佛座位就是自动扣款机。”这是最近网上一条关于餐位费的热评。
而商家对于餐位费的定义和解释也是五花八门:有的包括米饭纸巾茶水;有的包含一次性餐具费用;有的包含蘸料费;更有甚者,一面宣称小吃免费,一面又以餐位费的名义暗中收费。
下馆子被暗扣餐位费
下完馆子,仔细一看账单,才发现按人头被收取了“餐位费”。前段时间,重庆市民汪静女士遇到这种情况,好在她找到商家理论,以没有提前告知和未消费餐位费包含的项目为由,退回了12元的费用。
连日来,重庆晚报记者走访多家餐饮店发现,餐位费收取情况普遍,而且有的商家不仅无提前告知,还表示“默认收取,无法取消”。
消费案例
毫不知情被扣12元餐位费
汪静是一名“85后”,在渝北区同茂大道从事文案工作。2月初的一个周末,她和老公一起来到渝中区大坪的“啫火啫啫煲”吃饭。结账时,汪静一看,小票上写的“餐位费”(2位)12元。
“12元的餐位费究竟包含了什么?而且直接就扣,提前都不告知一下吗?”汪静平时喜欢看法律节目,她带着疑惑,前去询问服务员。
“我们给提供的一盒新纸巾你使用了吗?”一位男性服务员问道。
“没有啊。”
“米饭呢?”男性服务员接着问。
“没有啊,我们点的你们的煲仔饭吃呀。”
随后,男性服务员向汪静退还了12元。
“有的消费者可能和我一样,什么都没使用(指米饭、纸巾),但并没有深究或是注意到,就把这所谓的餐位费付了。”汪静说道。